与此同时,民国时期特别是五四以后,人们对科学的理解也更加深入,追求更为热烈而自觉。如果说在晚清,对一般知识分子来说,科学还主要只限于科技物质成就和自然科学,那么此时则不仅普遍涵盖一般社会科学,更是一种广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一种包括破除迷信、打碎偶像、崇尚理性、注重逻辑实证等精神在内的至上价值观念。中国科学社社长任鸿隽的如下表述颇有代表性:
科学家之所知者,以事实为基,以试验为稽,以推用为表,以证验为决,而无所容心于已成之教。前人之言,又不特无容心已也,苟已成之教,前人之言有与吾所见之真理相背者,则虽艰难其身,赴汤蹈火以与之战,至死而不悔,若是者,吾谓之科学精神。[7]
这种精神的实质,胡适概括为“评判的态度”或“重新估量一切价值”,有一定道理。它在根本上与民主的价值观念是相通的,因为不盲从不迷信的理性主义态度正是个人独立人格的体现,而人的个性的普遍解放,乃是科学发展的基本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