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然则宗教长而哲学短,宗教得而哲学失乎?曰:又不然。宗教家言,所以立身也,所以治事也,而非所以讲学。何以故?宗教与迷信常相为缘故。一有迷信,则真理必掩于半面;迷信相续,则人智遂不可得进,世运遂不可得进。故言学术者不得不与迷信为敌,敌迷信则不得不并其所缘之宗教而敌之。故一国之中,不可无信仰宗教之人,亦不可无摧坏宗教之人。生计学公例,功愈分而治愈进焉,不必以操术之殊而相非也。
虽然,摧坏宗教之迷信可也,摧坏宗教之道德不可也。道德者天下之公,而非一教门之所能专有也。苟摧坏道德矣,则无忌惮之小人固非宗教,而又岂足以自附于哲学之林哉!
曰:天下之宗教多矣,吾谁适从?曰:宗教家言,皆应于众生根器而说法也,故时时不同,地地不同;一时一地,亦复人人不同。吾闻某教之言而生感者,即吾应以某教而得度也。故今日文明国最重信教自由,吾乌敢而限之。且吾今之言,言宗教也,非言宗教学也。若言宗教学,则固有优劣高下之可言。今以之立身,以之治事,则不视其教之优劣高下何如,而视其至诚所感所寄之程度何如。虽劣下如袁了凡之宗教,有时亦能产人物,他无论也。若夫以宗教学言,则横尽虚空,竖尽来劫,取一切众生而度尽之者,佛其至矣!佛其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