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上内容可看出,武帝“悉延百端之学”确系历史事实。换言之,武帝在尊儒术、重法治的同时,又兼用百家。
第三章 励精图治兴汉室
体恤民情重农业
秦汉时期土地占有状况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是皇帝对全国土地拥有最高所有权,并且这种所有权还可分封给臣下,《汉书·食货志》说“宗室有土”,颜师古解释说“有土,谓国之宗室受封邑土地者也”,也就是说受分封后,封邑中的土地归国家所有,被分封者只有占有权。
其二,经战国到西汉时期的发展,可以转让、买卖、出租土地的私有法权也得到了保护。因此,武帝时土地兼并发展了起来。董仲舒在《举贤良对策》中有云: “身宠而载高位,家温而食厚禄”的官僚地主“众其奴婢,多其牛羊,广其田宅,博其产业,畜其委积,务此而亡(无)已,民不乐生,尚不避死,安能避罪!"
《史记·货殖列传》也说从事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商业以及山泽产品开发、销售的(虞)人“为权利以成富,大者倾郡、中者倾县、下者倾乡里,不可胜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