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换:承认我自身是出神的自为这一行为导致了对精神是去总体化的总体的承认。
注意客体性:我的思想和行为进入了客体,并且我对此负有责任。在目的王国中,没有问题。因为,如果愿望自由的自由承认我的行为产生于我的自由,并且自由地采取自由的行动的话,那么,我愿望我的行为既具有我的自由也具有他人的自由。客体性消失了。我的行为具有一种令人焦虑的客体性,仅因为使它成为客体和在与它的关系中,使其自身成为客体的意识占有了它。我对它负有责任是因为我不能忽视它将以这种方式被赋予伪因果关系。例如,米勒的一本书的丑名。[18]它会影响孩子,等等。这一责任的模棱两可性:在一种意义上,它不应该存在(因为人们是自由的),在另一种意义上,它应该存在于我们的社会中这一情况是正常的。
(5)对一个例子的分析。领导者和他的价值。遵循主奴的辩证法[19],(分析)领导者和其下属的辩证法。下属被想象为非本质的自由,在工作和领导者的反复无常之间摇摆不定。工作(家和国)是反复无常的正当化。结果是:将其自身视作非本质的自由——领导者的同谋。然而,在今天的社会中,领导者是必要的。因此……——领导者是超越的实在论。在非本质的自由之外,他起决定作用。并且,一种神秘的魅力使他的决定成为本质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