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与理智的矛盾是存在的,不过,问题似乎还不止于此。审视重写孔子的小说,我们可以看到小说道德上的含混性,这仅仅用“情感与理智的矛盾”来解释是不够的。
重写的小说中对孔子有正反两种评价,不管是哪种评价,小说都呈现出道德批评的倾向。负面评价孔子的小说,大多以“新道德”作为衡量标准,比如批评孔子不尊重女性(谭正璧《采桑娘》),抨击孔子是贵族的“帮闲”(荆有麟《孔子去楚的途中》),批评孔子心口不一(王独清《子畏于匡》、郭沫若《孔夫子吃饭》),批评孔子想走捷径疏通国君(非厂《“子见南子”以后》)。如果我们进一步探究的话,那些“新道德”标准其实往往不脱“旧道德”的窠臼。不尊重女性也好,“帮闲”也好,心口不一、走裙带关系也好,这些在现代的道德体系中被否定的价值观念,在旧道德体系中也不被认可。看起来很新的批评,其实并不那么新。如前所述,正面描绘孔子的小说,往往肯定“孔子之人”却否认“孔子之道”。不过,如果小说在道德感上倾向于孔子,那么,我们似乎不能断然宣称小说中孔子人格与孔子之道是割裂的,或宣称小说的感情倾向与理智判断是割裂的。既然道德感一方面关涉到情感;一方面也关涉到理智,那么,我们只能说,小说在这里呈现出道德的含混性。在中国文化中,道德是和人的认知与情感两方面都紧密联系的,道德也是和人格的完整性相统一的。在文化转型的时代里,旧的文化观念被反思、批判,旧的道德观念被重新评估。然而,和认知层面的进化论、妇女观、阶级论等可以直接“拿来”的观念不同,涉及情感层面的道德观念的重新整合更为复杂。新的道德开始被接受,但旧的道德依旧盘踞难去,文化转型期的道德必然是含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