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纪》,即《秦始皇本纪》。本书对古籍书名、篇名多有用略称者。
二)置郡县
县始于春秋之末。
春秋时,列国相灭,多以其地为县,则县大而郡小。故《传》云,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左传·哀公二年》,赵简子誓语。……至于战国,则郡大而县小矣。(《通典》卷三三《职官》一五)
秦郡多沿燕赵之旧,见《日知录》卷二二。而言郡县始于秦者,言其成功,且为汉以后所沿袭也。
二十六年,西元前221年。……丞相绾等言,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始皇下其议于群臣,群臣皆以为便。廷尉李斯议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廷尉议是。”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史记》卷六《秦始皇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