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封(4)曾说过:“要写得好必须先好好感觉,好好思考以及好好说话。”福楼拜非常赞同,他认为,说一件事没有两种方式,只有一种,遣词用字必须跟思绪相符合,就如手套合手一般。他的愿望是写出合乎逻辑、精确、敏捷又富变化的文章,像诗一样有节奏、洪亮、富音乐性,却又不失散文的特点。只要能用来产生美的效果,他哪怕使用日常生活的字句也可以,必要时用粗话亦无妨。
这一切都值得赞叹,容我们说一句,他有时候讲究过头了。他说:“当我发现某一用语音韵不和谐或者有重复,我就知道自己忍不住又犯错了。”他不准许自己在同一页上两次使用同一个词。这似乎很荒谬:那个词若是在每个地方都恰当,就该予以使用,换成同义词或迂回的说法可能就会词不达意。他小心翼翼不让自己被节奏感所困,煞费苦心地对之进行调整变化。他特别擅长结合字句和声音给人创造一种快速或呆滞、没精打采或紧凑强烈的效果,事实上这就是他想要表达的状态。就算我够清楚,这边也没有足够的篇幅来进一步详述福楼拜文风的特质,但我想再说几句,他是如何成为现在这样一位大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