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以来,美国对士绅阶层的研究受到人类学方法的强烈影响。有的学者认为不应该以行政区域而应该以“场域”(arena)作为研究士绅阶层的基本历史研究单位,我们不能因为所有县级精英在相同的行政区域中运作,就预设他们基本上是相似的;也不能因为所有的生员具有相同的官方等级,就预设他们会以相同的方式行事。相反,只有仔细考察精英活动的“场域”结构,我们才能有效地评价和理解士绅阶层的多样性。[19]所谓“场域”,在这里是指精英及其他人涉入其间的环境、社会舞台、周围的社会空间,通常也包括地点。场域既可能是地理上的(村庄、县、国家),也可能是功能上的(军事的、教育的、政治的),“场域”这个概念也包含了构成此一场域成员的价值观念、文化象征和资源的集合。[20]同样,由于中国领土辽阔,场域的自然和社会生长形态异常复杂,我们只有在洞悉和理解了场域的多样化形态之后,才能估计出地方精英在区域生活中支配的差异性。这使我们更加注意基层社会环境的面貌,而不是简单预设官僚制度与科举功名对塑造士绅角色的决定性作用。
士绅阶层研究的一个重大突破,就是强调应从地方精英对基层资源控制策略,而不是从结构分析出发;观察士绅作为主体角色在乡村生活中的实践过程,而不是被动性地使之成为结构性指标驱动下的支配对象,或者成为某种趋势性叙述中的一个因子。士绅也有自身应对世事变化和控制相关资源的处置方式和反应策略,以随时在变化中维持自己的支配地位。精英所能控制的资源十分复杂,包括物质资源(土地、商业财富、军事力量)、社会资源(权势网络、亲属群体、社团和协会)、个人资源(技术专长、领导能力、宗教力量或魔力)或文化资源(地位、荣誉、头衔、特定的生活方式)这一概念所包括的一切文化交易。[21]